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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我省依学考招生志愿填报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3/30  作者:招生办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据悉,今年是我省高职院校实行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试点工作的第二年,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文科170分,理科150分,比去年有所提高。

    凡参加了2018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的考生,符合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可以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ks/),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或到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上填报志愿及确认志愿具体时间为3月29日8:00—4月1日18:00,网上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4月21日8:00至22日16:00。

    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录取,设一个平行志愿组,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填报6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投档时,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计划总数,按1:1比例根据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生办将组织征集志愿录取。

    据统计,今年全省共有23.17万考生参加我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考试,初步安排9.39万个招生计划。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详见“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依据学考录取)宣传资料”中的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