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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章程
编辑日期:2019/3/13  作者:招生办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等精神,结合《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粤教考函20195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及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代码:888002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天河校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 邮政编码:510650

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 邮政编码:510800

清远校区: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中宿路34号(广东省职业教育城) 邮政编号:511510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广州市天河区龙洞街道迎龙路481号邮政编号:510520

广东省科技职业技术学校(集团办学):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18号 邮政编号:510650

第六条 五年一贯制高职班专业学习地点:清远校区、花都校区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一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并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方案,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方案,编制招生简章、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招生专业

学制

计划

学费标准(元/学年)

住宿费

(/学年)

专业要求

航海技术

五年

80

3年:3800

2年:6410

650-1500

根据《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等有关文件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或裸眼视力达到4.6及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无癫痫、病理性晕厥病史,请考生慎重报考。

轮机工程技术

五年

80

 

第六章  报名和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全省统考报名时间与办法

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取消现场确认环节,统一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522-25发放准考证时间为2020612日。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 “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zkptgz)进行网上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二)填报报考信息

1. 填报个人信息

考生按粤招办普【20203号相关要求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按报名系统提示完成诚信确认后,进入《2020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中逐项填报个人信息。符合报考地报考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还需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

2. 上传个人资料

按报名系统提示采集和上传个人相片,同时上传以下考生资格审核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和母亲页(或监护人页)、本人页,如有重复、缺少可省略);

3)学生证原件或学校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0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0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

4)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流水、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

(三)确认填报信息

1. 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及成功上传个人资料后,要认真核实《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表》中填报的各项内容,补填漏(错)输信息,尤其应逐字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志愿、考试地点等信息。

2. 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登录密码、密码保护和考生报考信息在报考信息确认前都可以多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修改。

3. 报考信息确定无误后,在系统上点击“信息确认”,完成报名。《报名登记表》《报名资格审核表》一经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报名号和个人登录密码,以便日后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4. 考生务必保证上传资料完整性,上传资料将作为我校录取审核依据,上传不完整者,视为报考资格不合格并取消录取资格。

(四)缴纳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

已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随迁子女考生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资格审核表》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流水、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原件及复印件,在612到网上报名选定的文化课考点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选择我校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在612日按上述要求,到我校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

第十八条 全省统考考试费用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考生按收费标准每科25元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共75元。

第十九条 全省统考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2020613日。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2. 考试地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选择就近考点(招生院校)参加文化课考试。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

第七章  考试科目及内容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

全省统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三科总分450分,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全省统考考试内容

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坚持“六公开”和“六不准”,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办法

全省统考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专业填报顺序,总分相同时,专业按照英语、数学、语文科目顺序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七条  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八条  正式录取后,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按文件规定,全省统考考生被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三十条 根据《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等有关文件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或裸眼视力达到4.6及以上;无色盲和色弱;无癫痫、病理性晕厥病史,请考生慎重报考。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学校有关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录取资格审查

第三十二条 经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审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我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全省统考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审核环节(现场确认),改为在网上报名环节中增加上传个人资料信息的内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完整个人资料。考生上传的个人资料,将作为招生院校录取审核依据,个人资料上传不完整者,视为报考资格不合格并取消录取资格。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我校将对新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对比、审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察纪检部门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 02087025345 传真:02087024651

电子邮箱:jsc@gdcp.cn

信访工作联系人:温老师                          

电话:02087024621 传真:02087024651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2037236028   13580468576(叶老师)

传真:020-37236028

五年制招生咨询QQ群:429870459

电子邮箱:zsjyc@gdcp.cn

学校网址:http://www.gdcp.cn

招生网址:http://zs.gdcp.cn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解释,若与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为准。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