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是:首页 > 招生信息 > 3+证书&自主招生 > 招生简章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简章
编辑日期:2019/5/7  作者:招生办    阅读次数:次  [ 关 闭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40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工作,特制订此简章。

一、学校招生代码

学校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0861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对接中职学校

招生计划数

对口中职专业

招生地市

1

600310

轮机工程技术

2

6410

湛江机电学校

44

轮机管理、机电技术应用或汽车运用与维修

湛江

注:1.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2.双眼祼视力均能达到0.8及以上或者双眼祼视力均能达到0.8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到1.0及以上;无色盲或色弱;无癫痫、病理性晕厥病史。达不到此标准不得办理录取。

3.学生毕业时需取得渔业船员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二)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三)学生中职毕业专业应为轮机管理、机电技术应用或汽车运用与维修。

获得推荐报考资格但未参加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27 号)要求,可在55-12日期间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四、招考方式

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采用“推荐+测试”自主招生录取方式。

(一)考生报考推荐

1.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采取“指标到市”的推荐办法。各市教育局协调本市试点高职院校及中职学校,统筹制定本市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考生推荐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办法要在考生高考补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2.各市严格执行本市公布的推荐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本市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招生计划数的1.5倍,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中职学校(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应届毕业生及本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中职学校本省户籍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毕业生由居住地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考生只能报考设置在推荐单位所在地市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二)考生测试

1.测试由我校自主确定考核形式,自主命题组织开展。测试的内容须包含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拟录取考生的测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测试满分值的40%

考核时间统一安排在519日进行,考生在湛江机电学校参加考试。

2.获得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学校学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的招生专业。学校根据考生的申报情况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评,根据认定或测评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免试,免试人数纳入高职专业学院专业计划数。经省相关部门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五、录取

(一)录取时间及方式

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将于2019520-21日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录取流程及时间安排视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而定。

(二)录取原则

根据文化素质成绩和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之和,我校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录取最低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

(三)新生注册与复查

经高职专业学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体检

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按照粤招〔201814号文件要求进行,具体工作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在59-15日期间统筹安排进行。体检结果由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517日前报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七、培养方式

(一)我校和试点中职学校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标准编制,开展试点中职学校专业教师培训指导,协同进行教学过程组织,两校协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我校负责,试点中职学校协办。教学地点为试点中职学校。

(二)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其他专业学生或试点专业非试点班学生均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

八、联系方式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热线:020-37236028;

招生网址:http://zs.gdcp.cn

扫描与大师兄实时咨询

关注微信:"广交招生”微信公众号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15栋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50 

湛江机电学校

咨询热线:07592733937

招生网址:www.zjjdxx.com

关注微信:湛江机电德育

通信地址:湛江市麻章区育才南路1

邮政编码:524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