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8号) 精神,结合我校2021年春季招生章程规定,经广东省招生办核准备案通过,录取考生共61人,现对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从5月27日至5月29日止。公示期间,若对录取考生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人、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学校反映。反映情况时需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可以不予受理。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20-87025345
电子邮箱:jsc@gdcp.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20-37236028
传真:020-3723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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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5号楼招生办公室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